積金局向強積金受託人發出最新通函,要求就以ESG為主題的相關基金加強披露,今日生效,並適用於截至去年11月30日及之後的財政年度。至於現行的ESG基金披露要求,受託人須於9月底前檢視目前披露的資料,並作出相應更新和修訂。
鄭恩賜:可持續發展與強積金關係非常密切
積金局行政總監鄭恩賜表示,可持續發展和強積金關係非常密切,因此絕對不能忽視。他指強積金作為長期投資,需時數十年先有成果,投資期長度下若不考慮可持續發展因素,長遠會令利益受相關風險影響。鄭恩賜又指,過往基金披露的相關文件中,使用的字眼相當技術性,因此亦要求將用字轉為通俗易明字眼,助大眾理解內容。
鄭恩賜提到,自2020年11月核准首隻以可持續投資為主題的緊貼指數集體投資計劃(ITCIS)後,業界反應熱烈。截至1月底,積金局已經核准了42隻以可持續投資相關為主題的緊貼指數集體投資計劃予強積金基金投資,而強積金對可持續投資的相關投資,十年間已增長近50倍至366億。截至今年1月底,共有5隻以ESG、綠色或可持續命名的強積金基金予計劃成員選擇。
積金局執行董事(成員及監理) 陳筱鑫表示,計劃成員在查閱ESG基金披露時,要留意目前仍然沒有一套用來界定綠色或可持續投資的國際認可標準,並建議計劃成員認真考慮相關基金是否符合自己的退休投資要求和取向。
陳筱鑫表示,今次公布新措施加強ESG基金的披露,進一步提升了相關基金的透明度,目標是增加計劃成員對相關ESG基金的理解,以及協助他們因應個人狀況作出投資決定。
通函要求,受託人必須在強積金計劃說明書披露基金的ESG重點、投資策略;是否達到設定ESG重點的量度機制,並需定期評估達致基金設定ESG重點的程度;以及在於年度管治報告作出披露,讓計劃成員可以評估基金的有關表現是否符合期望。
披露含5範疇 投資主題及評估準則等
積金局指,受託人須於強積金計劃說明書披露ESG基金的ESG重點,涵蓋五大範疇,包括描述ESG投資重點/主題,如氣候變化、綠色、碳足跡、可持續性等,以及用於衡量基金實現ESG重點的評估準則;描述基金的投資策略,以及投資過程中如何持續實施該投資策略;投資於符合ESG重點的預期資產配置比例;與ESG重點相關風險或限制;以及披露相關參考基準。
通函亦提到,受託人需要披露衡量和監察ESG基金的方法和機制,以量度及監察ESG基金是否達到有關的ESG目的。所做出的任何假設或估算。
受託人亦必須每年就基金如何達致ESG重點進行定期評估,並且於管治報告中向計劃成員披露評估結果;進行定期評估時,對於基金有多大比例資產真正符合ESG重點,或者基金與相關參考指數比較下的表現等相關考量,全部都要在該評估結果中,向計劃成員交代。
積金局亦要求受託人進行教育及宣傳,確保計劃成員明白相關基金如何納入ESG因素以達到其ESG重點,並衡量是否切合計劃成員退休投資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