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管總局發布通知,由周六起取消香港及澳門金融機構入股內地地保險公司的總資產要求。不再執行「最近一年末總資產不低於20億美元」的規定
內地與港澳在去年10月,簽署CEPA協議二,其中對港澳金融機構入股內地保險公司資質要求作出調整。金監總局稱,制定《通知》是有序擴大金融對外開放的重要舉措,有利於內地保險公司吸引港澳優質金融機構投資入股,進一步增強資本實力、優化股權結構,也有利於深化與香港、澳門的開放合作,促進港澳長期繁榮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