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搗破一個「打假波」集團,落案起訴4人,包括40歲外圍「莊家」姚曉聰、乙組球隊「虎門」班主兼教練盧康銘、中場球員蘇俊賢,以及曾效力「虎門」的「艇仔」黃謙進。他們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等,以逾24萬元行賄多名球員,操縱球隊在2021/22年球季中的7場賽果。案件明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檢控。

廉署調查指,4名被告涉嫌在賽季展開前,商討並協議收購「虎門」,以便不法集團經營外圍賭博,其中盧康銘懷疑在過程中收取6萬元;姚曉聰其後涉嫌操控「虎門」的「打假波」策略,於比賽進行期間,與蘇俊賢及黃謙進,向作賽足球員「打暗號」,3人其後向參與「打假波」的多名球員,先後提供逾24萬元賄款,盧康銘及蘇俊賢亦以球員身分獲分賄款。

廉署表示,一直透過執法、預防及教育「三管齊下」的反貪策略,維護本地體壇廉潔,並正緊密協助足總,全面檢視運作程序,包括監察比賽模式、球員及比賽相關人員的管理及行為守則等,並提供務實防貪建議及指引,以進一步加強足總誠信管理和防貪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