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拘捕一名31歲女子,涉嫌因網購糾紛,向一間網店的客戶「起底」。她目前獲准保釋,有待公署繼續調查。
私隱專員公署調查指,事主去年11月在一間網店購買美容產品,數日後收到網店寄出的包裹,但裡面的物品並非她購買的產品,而是一些首飾。其後有人透過即時通訊軟件聯絡她,要求取回包裹,並聲言若她不歸還,會在社交平台公開事件。她收到有關訊息兩日內,就有人在網店的社交媒體帳戶,先後7次發布包含她英文姓名、出生日期、手提電話號碼、社交媒體帳戶名稱,住址和相片等個人資料的帖文,並對她作出負面評論,指會以金錢酬謝提供事主資料或轉載帖文的網民。
公署提醒市民,不要因金錢糾紛而將他人「起底」,指「起底」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