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修訂《生殖科技及胚胎研究實務守則》,取消現時自用胚胎和配子,包括精子和卵子最多只可以儲存10年以及相關的年齡限制。

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將修訂《守則》中的相應執行措施,確保市民在無醫學原因的情況下,進行非必要及長期的配子或胚胎儲存前,充分了解相關醫療風險;並要求持牌中心向病人提供相關資訊,例如取卵手術的風險、伴隨女性年齡增長下降的生育能力或妊娠率、高齡妊娠風險以及推遲生育的社會影響。病人必須在同意書中表明,明確知悉有關資訊。持牌中心在配子或胚胎儲存一定時間後,須按病人的個別情況提供針對性的輔導服務,在病人的書面同意下才可延長儲存相關的配子或胚胎。

管理局今日起諮詢持份者,包括持牌中心和相關團體,諮詢期至下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