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教署一名前懲教助理,涉嫌隱瞞個人債務,多次詐騙懲教署儲蓄互助社及3間財務機構,從而獲得超過150萬元貸款,被廉政公署起訴17項欺詐罪名,明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49歲被告文偉傑,於2020年9月至2023年9月案件發期間駐守東頭懲教所,任職一級懲教助理。他被指申請其中17筆貸款時作出虛假陳述,訛稱已披露所有債務,意圖詐騙懲教署儲蓄互助社批出一筆94,000元的貸款,以及詐騙3間財務機構向他批出另外16筆貸款共逾142萬元,每筆為數5萬元至逾14萬元。調查又發現,被告至今仍未還清部分貸款,涉款最少逾35萬元。
廉署指,公務員隊伍是政府有效施政的支柱,公務員廉潔奉公至為重要,署方一直透過宣傳教育,協助公務員提升誠信,並提醒公務員必須注意審慎理財,維護廉潔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