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歲社工陳虹秀,上月就2019年831灣仔暴動案,被裁定暴動罪名成立。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鍾明新,今日聽取求情後,將案件押後至下周三判刑。
正還柙的陳虹秀,早上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她出庭時面帶笑容,不時望向旁聽席,向旁聽人士打招呼。陳虹秀的代表律師,向法官呈上多封求情信,包括由她本人、親友、同事及社福界前立法會議員等撰寫的信件。
陳虹秀:對年邁母親深感內疚
她親筆書寫的求情信提到,2019年是她人生重要的轉捩點,指不少市民從沒經歷如此動盪的場面,需要緊急情緒支援,而當時不少社工秉持信念和原則,在示威現場和周邊提供情緒支援。她表示,當日在案發現場被捕後,家人十分擔心,令她萬分抱歉,特別對75歲的母親深感內疚,形容自己一直努力「助人助己」,但就無法好好幫助家人;為免家人擔心,她事後沒再參與社總,專心工作及照顧家人,亦繼續於閒時協助有特殊需要的人士。
陳虹秀在信中指,現時仍未知刑期長短,唯盼盡早與家人重聚。她又指,即使出獄後無法再做社工,但仍會在獄中進修,承諾出獄後會努力尋找新位置,繼續服務有特殊需要的人,協助更多人找到生活意義,更積極面對人生苦難。
母撰求情信稱女兒「睇唔過眼就會講嘢」
陳虹秀代表律師在庭上讀出多封求情信,其中被告母親在信中形容,女兒自小就有強烈正義感,「當睇唔過眼就會講嘢」。律師又指,陳虹秀被捕後從沒放棄自己,早前被裁定案件表證不成立時亦未曾離港,更於等候再審訊期間讀畢碩士學位,繼續做好本份,認為多名朋友和同事都能證明她有高尚品格和善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