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混凝土公司位於油塘東源街的2間混凝土廠,因為未持有指明工序牌照,違規展開水泥工程,以及未遵從空氣污染消減通知,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28項控罪,被判罰款21萬2000元。
環保署表示,一直嚴肅跟進2間混凝土廠違規運作,至今發出39張傳票,提出刑事檢控,當中30項控罪成功定罪,餘下9宗違規個案仍在處理。早前收到中國混凝土公司通知,本月初停止生產混凝土及相關運作,署方一直監察,相信2間混凝土廠會停止運作;如果本月11日新修訂的《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生效後,2間混凝土廠繼續無牌運作,定必依法嚴肅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