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完成檢視《公務人員管理命令》及 《公務人員紀律規例》的工作,建議簡化紀律程序;優化停職安排,擴闊停職涵蓋範圍、收緊扣薪及沒收薪酬的安排;並會因應《香港國安法》的實施,在《命令》作出相應技術修訂。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在社交專責發文指,星期一與公務員中央評議會和公務員團體會面,介紹建議修訂內容;星期二已向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提交相關文件,會在本月底徵詢委員會意見,再展開草擬工作,目標明年落實安排。
政府提交立法會的文件,在簡化紀律程序方面,建議若被控人員已承認指控,當局可無須進行聆訊;如被控人員缺席,亦可繼續聆訊;被法院裁定干犯嚴重罪行的人員,政府無須取得法院文件亦可施加懲罰。擴大停職範圍方面,建議適用於因工作表現持續欠佳,而收到部門發出「擬令退休通知書」的人員;若在紀律程序完結前離職,最後查明不當行為屬實而被革職或迫令退休,以及因公眾利益被着令退休,當局都可全數沒收有關人員被扣起的薪酬。
楊何蓓茵表示,非常重視公務員品行操守,絕大部分公務員都盡忠職守,但面對一小撮違法違紀的公務員,政府絕不姑息,必定嚴肅處理。她說,今次優化公務員紀律機制,旨在令機制更完備,完全無減少或削弱有關人員的權利,會繼續秉持程序公義,公平公正處理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