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針對建造業職業安全及健康的監管工作,完成歷來最大規模的主動調查,發現有部分負責檢驗地盤器械的人,未有檢查清楚,便批准項目使用有關機器。公署向勞工處、屋宇署及發展局提出40項主要改善建議。
陳積志:預早簽署表格行為是荒唐
申訴專員陳積志表示,近年建造業工程的致命工業意外頻生,調查後發現,負責檢驗使用竹棚架、吊機等高風險作業的「合資格人士」和「合資格檢驗員」,未有認真檢查,或完全沒有檢查裝置或機械,便簽署指定表格批准使用,甚至有檢驗員預先簽署多張表格。
陳積志舉例指,有勞工處職安主任實地視察一棟正進行工程的大廈,檢查俗稱「棚紙」的表格,發現表格上「檢查日期」一欄,寫有兩日後的日期;另外亦有人為未完成搭建的棚架,預先簽署證明安全的表格。他批評有關做法十分荒唐,令人難以相信。
公署指,勞工處必須加強監察,包括研究就各種高風險作業制訂「檢查」範本、要求檢驗人員備存檢查紀錄、引入抽查制度等;長遠應研究建立電子平台,供承建商及檢驗人員上載檢查紀錄及表格,杜絕預先填寫檢查日期等不專業,甚至是刑事欺詐的行為。
陳積志指,完成調查後會繼續跟進政府的落實工作,認為今屆政府已推行很多針對性措施,但目前對違反守則的檢驗員,罰則較輕微,大部分人只會被判罰款,沒有阻嚇作用。
屋宇署遺漏處理勞工處轉介個案
另外,勞工處會轉介違反職安健法例並已定罪的承建商個案予屋宇署,予署方考慮是否對承建商進行紀律處分;但公署調查發現,屋宇署多年來一直遺漏處理轉介個案,其中在2011年至2021年間,屋宇署亦只是處理過一宗個案,反映紀律處分程序冗長且效率低。
陳積志指,屋宇署已在公署完成報告前,實施處理紀律處分個案的時間指標,並正盡力跟進過往遺漏的個案。
他又指,要提升建造業的職安健,政府必須要做好監管工作,但行業亦責無旁貸,期望所有持份者努力保障工地和工人安全,杜絕陋習,避免意外發生。
勞工處︰已按申訴專員公署建議展開跟進工作
勞工處表示,一直非常重視建造業職安健,已按報告中的建議展開跟進工作,包括計劃於下半年開始試用小型無人機協助執法,並研究引入語音轉文字技術以協助錄取口供,提升前線人員執法及蒐證的成效;並會擴大安全委員會會議的參與範圍,涵蓋高危及安全表現欠佳的私營地盤,以加強風險監控,以及增加監察安全從業員等。
發言人說,會積極研究及跟進公署的其他建議,並加強與發展局和屋宇署的合作,採取巡查執法、宣傳推廣及教育培訓三管齊下的策略,提高工人的職安健意識,防止意外發生。
工程師學會前會長:違規行為佔少數 惟不可接受
工程師學會前會長卜國明指,負責檢驗的「合資格人士」或是相關範疇的工程師,他們要先向政府申請才可以成為檢驗員;雖然違規的檢驗員只佔少數,但有關行為不可接受,若學會成員違規,必定會嚴肅處理。
工業傷亡權益會歡迎公署的行動報告,指揭露了業界一直沒有認真面對的不良工作文化及陋習,和部門在執行職安健規管的不足,要求各部門和業界持份者認真看待報告,以確保香港職業安全能夠持續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