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一名機場二號客運大樓擴建工程分判商,指他涉嫌向21名輸入勞工收取賄款共逾100萬元,協助工人受僱。廉署又分案起訴一名外勞「工頭」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兩宗案件明日分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和答辯。

廉署早前接獲投訴,指有輸入勞工懷疑被索賄及壓榨工資。案情指,機場二號客運大樓擴建工程的主承建商金門,為分判商聘用輸入勞工,工人日薪為1,350元。62歲被告陳善泰是金門其中一個分判商富善的董事兼股東,參與金門在內地的工人招聘程序。陳善泰涉嫌於去年1月至10月期間,與一名外勞「工頭」串謀從21名輸入勞工收取賄款,以協助相關工人受僱。陳善泰亦涉嫌透過外勞「工頭」,向工人表示實際日薪為780元至1,150元,並要求工人把合約日薪與實際日薪的差額退還予富善,涉款共逾100萬元。
 
至於被起訴的外勞「工頭」,案發時由金門聘用,涉嫌於去年4月至10月期間,串謀一名中間人,從8名工人收取多筆賄款,以協助他們受僱,其中一名工人被收賄逾3.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