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連鎖免稅店前高層人員串謀詐騙,自組公司向法國供應商購入瓶裝紅酒,隱瞞利益衝突後,抬高價格逾1200萬元,轉售當時任職的連鎖免稅店圖利。兩人今日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入獄57個月及14個月。
71歲被告歐子琪和78歲被告劉樹賢,案發時分別是免稅店天傳有限公司的營銷採購部主管及總經理。案情指,廉署2019年接獲投訴,指兩名被告於2004年8月至2011年5月期間,安排天傳經輝添發展有限公司和萬好貿易有限公司,向法國酒廠發出56張瓶裝紅酒訂單,涉款逾2600萬元。廉署調查後發現,輝添及萬好實際以1400多萬元購入紅酒,再抬高價錢轉售天傳,令天傳多付逾1200萬元。兩名被告協議瓜分勾當所得的部分利潤,劉樹賢早前承認獲分200萬元。
萬好及輝添是由歐子琪及劉樹賢等人出資成立,劉樹賢及女兒分別出任萬好及輝添的唯一股東兼董事。兩名被告從來未向天傳披露他們與萬好及輝添的關係。
法官李慶年判刑時指,兩人早有預謀犯案,嚴重違反誠信,犯案時間長達6年,詐騙金額逾1200萬元,以監禁8年為量刑起點,考慮到兩人審訊時均年過70歲,並已向天傳歸還個人得益,故扣減刑期。劉樹賢另外因認罪及協助控方舉證,獲額外扣減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