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7月MIRROR紅館演唱會巨型屏幕墮下意外,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法官將案件押後至本月30日裁決。

3名被告吳凱瑩、林志華及梁耀祖,聽畢結案陳詞後,離開區域法院,他們被控涉嫌串謀詐騙及交替的欺詐罪。控方在結案陳詞時指,被告提交的負重表數據,未能如實反映設施的實際重量,最終引致安全評估出問題而引發巨型屏幕下墮意外,雖然無直接證據證明,3名被告有明確協議,但他們都有一個共同目標,就是透過向當局提交不準確的數據,企圖通過審批。

辯方指出,負重表只是一個粗略估算,出現誤差是源於技術限制,指被告並非故意欺詐或失職,只能算是普通疏忽。辯方又指,康文署在審批文件時,未有發現文件有錯,亦應承擔部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