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建議,在轄下關鍵基礎設施專責辦公室,開設3個首長級職位,以實施《保護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條例》。當中包括屬於常額的專員職位,以及兩名副專員,分別為3年的總系統經理和總警司有時限職位,預計3個職位平均每年開支約1000萬。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上,民建聯陳克勤指,專責辦公室編制有30人以上,在公務員削減編制下,關注首長級職位和支援人員,可否由警務處等部門調任。
保安局長鄧炳強指, 專責辦公室有11個職位涉及額外資源,包括建議開設的3個首長級職位,以及8名公務員,其餘有11名人員由警務處借調,10名人員以非公務員合約形式招聘,同樣從保安局資源調配,已平衡資源和落實條例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