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在政府削減經常開支2%的目標下,持續要求各部門及政策局審視人手,做好人手規劃,達到「可減則減」,但目前部分部門人手不足,導致有增加職位的情況,例如公務員事務局轄下的公務員學院,需要增聘人手以推行培訓。 

楊何蓓茵強調,目標是公務員編制未來兩年各減2%,大前提是不影響服務,每個部門實際削減編制的數字會有彈性,局方亦正審視以人工智能填補部分空缺。 

優化公務員紀律機制 提升處理效率

政府提出優化公務員紀律機制,包括被法院裁定干犯嚴重罪行的人員,政府毋須取得法院文件亦可作出處分。楊何蓓茵表示,目前八成個案由內部紀律聆訊到結案,能在9個月內完成,九成法院處理的個案在3個月內完成,簡化機制後,相信可縮短處理時間約一個月。 

修例免聆訊陳情程序重覆 沒收被定罪離職人員扣薪避免濫用機制

優化紀律機制後,如果被控人員承認指控,就毋須進行聆訊。楊何蓓茵指,目前有約六成個案在聆訊前已承認指控,聆訊主要給予機會涉事人員陳情,聆訊後亦有書面陳情,程序重覆,期望可減少聆訊後程序,加快處理,強調會確保涉事人員有充份機會陳情。

另外,局方建議若涉事人員在紀律程序完結前離職,最後查明不當行為屬實,可全數沒收被扣起的薪酬。楊何蓓茵指,目前有個案特意在聆訊宣判結果或法庭判刑前辭職,以取回停職期間薪酬,修例則能避免濫用,但如果人員在紀律聆訊前,或法庭正式檢控前已經辭職,則會發放停職期間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