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和記原本計劃在下周二股東周年大會上講述港口交易的情況,集團鑒於近日不斷有股東及傳媒查詢,晚上發新聞稿回應港口交易情況,指此交易絕不可能在任何不合法或不合規的情況下進行。交易的完成,取決於一系列條件的達成,包括法律和監管部門之同意及批准、不存在違法或法律禁止的情況、獲得公司股東的必要批准以及最終文件中約定的其他適當及常規條件。

長和在3月與美國貝萊德牽頭的財團達成原則性協議,計劃出售包括巴拿馬運河在內的23個國家43個港口,引然軒然大波,港澳辦及中聯辦多度轉載大公報評論批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交易進行審查。

長和其後傳出出售港口將分拆為兩個交易繼續進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回應指,將依法進行審查,交易各方不得採取任何方式規避審查,未獲批准前,不得實施集中,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外交部兩度否認長和獲准出售巴拿馬運河港口以外的港口,強調企業的商業行為應遵守相關法律,不能損害國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