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理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通過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訂立的兩項附屬法例,今日刊憲並即時生效。附例宣布,將國安公署的履職場所劃為禁地,在附表入面載列6個地方,包括公署徵用做辦公室的酒店,以及計劃興建公署總部的地段。
政府發言人表示,在全球地緣政治局勢震盪升溫的背景下,香港特區面對的國家安全風險可能突如其來且無法預計,特區政府必須履行憲制責任,持續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及執行機制,制訂全面的維護國家安全的措施,以更有效實施維護國家安全的機制,及時防範和化解隨時出現的國家安全風險。
國安公署6個履職場所劃為禁地
附屬法例涉及四大範疇,包括將國安公署的履職場所劃為禁地等。附表載列的6個地方,包括國安公署徵用做辦公室的銅鑼灣維景酒店、炮台山的城市花園酒店、西環的港島太平洋酒店,以及紅磡維景酒店。政府落實在大角咀海輝道與深旺道交界,以及海帆道的空地,興建國安公署總部,同樣納入為禁地。發言人強調,不會影響一般市民的生活,亦不會影響機構和組織的正常運作;劃為禁地的地方均不涉及私人民居,亦不會對周邊社區造成不良影響。
附屬法例將會在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政府表示,會推動盡快完成審議,以期「早一日,得一日」有效維護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