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權力訂立附屬法例,協助中央駐港國安公署工作。基本法委員會前副主任、前律政司長梁愛詩接受報章訪問時指,當局訂立附屬法例,不是針對個別情況,也與經濟安全無關,相信當局是想趁無事發生時早點修訂,避免如2019年反修例事件,被人趁機「搞大」。
對於今次觸及《港區國安法》第55條,涉及國安公署行使案件管轄權,梁愛詩承認性質較敏感,同時強調國安案件都盡量在香港審理,因為香港享有高度自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