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發現,屋宇署強制驗窗計劃執法效率未如理想。截至去年底有逾2.6萬份強制驗窗法定通知未獲遵從,前年和去年合共有31幢樓宇,在一年前曾發生墮窗事故,但未被列入「目標樓宇」。立法會帳目委員會早上就報告召開公開聆訊。
 
發展局長甯漢豪解釋,屋宇署除了會按樓齡發出強制驗窗通知,任何樓宇若在過去一年發生墮窗事故,亦會獲考慮納入需發出通知的樓宇名單;按屋宇署現行做法,若該樓宇在事故發生前已收過強制驗窗通知,署方就未必因應墮窗事故再發出驗窗通知。她承認墮窗情況需要關注,應檢討現時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