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指屋宇署對強制驗窗計劃管理不周,立法會賬委會第二日就報告召開公開聆訊。民建聯、會計界黃俊碩質疑,負責強制驗窗計劃行政工作的外判顧問公司,表現欠佳,包括呈交法定通知擬稿的工作有嚴重延誤。屋宇署署長何鎮雄解釋,顧問公司人手出現樽頸,有崗位經常轉人,需要時間磨合。至於為何過去顧問公司在無法完成工作下,表現仍被評為可接受,何鎮雄承認,屋宇署以往判斷未夠客觀,已修訂指引,當顧問公司有一定百分比個案未能完成,會按程度發警告信、約見管理人員和發出負評報告,負評報告將影響顧問公司下次投標。
審計報告提及,自願驗窗參與度偏低,黃俊碩指,參與自願驗窗的342幢樓宇,佔全港樓宇1.26%,若完成自願驗窗,5年內在強制驗窗計劃下將不被揀選,誘因不足。發展局長甯漢豪指,政府鼓勵定期驗窗,比起延長豁免期,會在表揚方面多做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