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公約》簽署儀式早上在港舉行。律政司長林定國在下午的「國際調解論壇」致辭時表示,早上簽署的《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公約》已規定調解院的運作框架和基本條件,未來將商定進一步細節,期望盡快生效,並吸引更多國家參與。
他說,設於香港的調解院總部將是執行《公約》的關鍵,是提供各種調解服務的平台,將解決國家間的爭端、國家與另一國國民之間的爭端,以及私人的國際商業爭端。國際調解院亦將與國際法院及常設仲裁法院形成互補。
林定國代表本港與柬埔寨簽署合作備忘錄,以加強本港與柬埔寨在調解糾紛方面的合作,並促進調解服務的發展。
有份主持「國際調解論壇」的前律政司長鄭若驊在論壇後見記者,被問到簽署《國際調解院公約》的國家數目不算多,而且主要是發展中國家,她認為國家無分大小,每個國家都是平等主體;一如其他《公約》,起初只會有相同思維的國家簽署,相信當更多國家看到簽署《公約》的好處,就會加入。
毛樂禮:本港調解服務水平與新加坡一致
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毛樂禮指,有別於傳統的爭議解決方式,調解可以提供一個和平同雙贏的方式,而世界上類似的調解組織不多,加上現時地緣政局緊張,相信國際調解院的成立能提供多一個選擇。他又認為即使國際調解院與新加坡的調解中心有競爭關係,但香港的調解服務水平與新加坡相比是相當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