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出檢討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合併 「受傷補助」和「臨時生活補助」為「體恤補助」,指在審慎理財原則下,補助金額將按照計劃下徵收款項及政府撥款的收入計算,合資格申請人由兩個舊計劃下,分別每日可獲388元和530元援助金額,將減至平均每日可獲發330元。當局考慮到60天足以申請其他安全網援助,例如綜援和傷殘津貼等,建議把援助最高日數,由目前180天調整為60天。消息指,實施建議安排後,申請人所領金額將降至十分一左右。
政府又建議回復計劃實施初期,申請人須獲註冊醫生證明傷勢留院治療不少於7天,或獲發不少於7天病假證明的規定,以及限制兩年內重複申領補助。
勞工及福利局長孫玉菡在社交平台指,過去5年計劃獲批援助金個案宗數持續攀升,發放金額由約2.97億元上升至約4.92億元,同時去年底警方拘捕超過300人,涉嫌以虛假醫療證明文件騙取援助金。他説社署在檢討過程中,留意到部分申請人涉及多次交通意外並獲發可觀的援助金,例如有自僱職業司機3年間獲批超過36萬元援助金,另外有申請人5年間獲批超過64萬元援助金。
孫玉菡指,希望優化計劃可確保公共資源用得其所,防止濫用及詐騙行為,當局下周一會到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匯報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