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拘捕一名23歲女子,涉嫌因為感情糾紛,在未經其前男友同意下,披露他的個人資料,違反《私隱條例》規定。
調查顯示,事主與被捕女子曾為男女朋友關係,今年4月分手後,被捕女子在社交媒體平台,先後發布三條包含事主個人資料的帖文,並對事主作出負面評論,被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事主的中文姓名、部分英文姓名、性別、照片、社交媒體帳戶名稱、曾就讀的大學及學科名稱、當時的職業,以及一張屬於事主的大學學生證照片。被捕女子獲准保釋,私隱專員公署會繼續調查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