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表示非常關注有內地駕駛學校聲稱為港人「代辦」居留或工作證明文件,在港申請免試簽發香港駕駛執照。運輸署指,如申請人並非確實在內地居留或工作,「代辦證明」屬於「偽造文件」,署方已加強檢視,如對申請人的內地駕駛執照或其他證明文件的真確性存疑,會聯絡內地有關部門再三查證,並把違規或可疑個案轉交執法部門跟進。
署方強調,使用虛假文書申請牌照是嚴重罪行,最高可處監禁14年,申請人的駕駛執照亦會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