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仔一帶在2019年10月爆發的反修例暴動,其中2名原被裁定使用蒙面物品罪成的男被告,今日在區域法院經重審後,再被裁定暴動罪成。同案另外3名承認暴動罪的被告,將於本月25日判刑。
2名不認罪的20歲及31歲被告,在原審時只被裁定蒙面罪成,律政司不服判決,上訴得直,上訴庭要求將案件發還重審。
案發當日,現場約有500名示威者非法集結,與警員對峙,其後演變成暴動。警方其後截停多名黑衣人,包括案中的5名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