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指,將全面調查醫管局向市民提供,借用輪椅、拐杖及步行架等輔助器材的服務程序和機制。申訴專員陳積志指,有資料顯示醫管局就市民借用及歸還輔助器材的手續,頗為繁複及過於嚴謹,例如要求借用人在歸還器材時,必須由按金繳款人帶同按金收據,親身到醫院領回按金,其他人不能代領,而按金繳款人即使親自到醫院,並出示器材已完好歸還的證明書,若未能出示按金收據,仍不會獲退回按金。

公署認為,現時的機制可能對病人、家人及照顧者造成不便。由於借用輔助器材的人士眾多,而每件輔助器材的按金金額可以高達3500元,如因未能出示按金收據而不獲退回按金,容易引發衝突,亦會對病人及家屬造成經濟負擔。署方將詳細審研並探討有否改善空間,提出適切改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