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聯同警方及珠海市海洋綜合執法支隊,昨日在香港南面水域聯合執法,於長洲附近水域發現一艘本地漁船,涉嫌非法使用禁用的蛇籠捕魚。執法人員截停並登上漁船調查,檢走一批捕魚工具,包括蛇籠和絞轆,正從涉嫌以蛇籠捕魚並違反《漁業保護條例》的方向,調查本地船長及6名內地過港漁工。
署方表示,根據《漁業保護條例》,本地漁船登記證明書的條件指明,任何摺疊式浸籠不得以任何方式與另一浸籠連接,或任何一面伸展後的長度不得超過5米。使用蛇籠捕魚亦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