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公布「補充勞工優化計劃」,加強保障本地工人優先就業。計劃規定僱主在6個月內只能提出一次申請;另外在勞工處專題網頁新增網上投訴表格,本地僱員可就僱主涉嫌違反優化計劃的規定作出投訴,確保僱主不得以輸入勞工取代本地僱員。

計劃又規定,即日起獲通過初步甄別並進行四星期本地招聘的申請,勞工處在「互動就業服務」網站刊登職位空缺資料時,會展示申請公司的名稱,鼓勵求職者應徵。另外勞工處會進行特別巡查,查核僱主有否持續符合全職本地僱員與輸入勞工2:1人手比例的規定,亦要求僱主申報人手比例。如發現違規個案,會對有關僱主作行政制裁,包括撤銷僱主已獲得的輸入勞工批准,及拒絕處理僱主在隨後兩年提交的其他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