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報道引述零售、商業及成衣業總工會總幹事張麗霞指,一份在勞工處刊登的職位空缺資訊,標明聘請「零售業售貨員」,但見工時是聘請魚檔工人,質疑資訊落差影響就業配對,窒礙工友求職及僱主本地招聘。

勞工及福利局回應指,根據勞工處紀錄,有關僱主從事海鮮銷售業務,經「補充勞工優化計劃」申請輸入「售貨員」,負責於商場及超級市場售賣海鮮;勞工處已覆檢有關資料,確定申請職位的工作內容,符合「售貨員」的職務範圍,僱主亦重申有關職位毋須劏魚,相信是張麗霞對申請職位的工作安排有誤解。

勞工處重申,如有證據證明個別僱主違反招聘規定,或無理拒絕聘用合資格的本地求職者,處方會中止處理有關申請,僱主亦會被施加行政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