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在不記名表決下,三讀通過修訂《職工會條例》。條例將於下月4日刊憲,明年1月5日起實施,政府表示歡迎,指條例可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及完善職工會規管制度,同時顧及香港居民組織和參與職工會的自由和權利,對合法合規職工會的運作不會構成負面影響,同時確保職工會秉持維護及促進職工會會員職業權益的主要宗旨,有助職工會的健康發展。
勞工及福利局長孫玉菡指,修例目的是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完善職工會規管制度,促進職工會健康發展,形容可以令職工會回歸初心。他説,修訂條例會在刊憲當日後的6個月屆滿時開始實施,部分修訂建議設有過渡性安排,讓職工會有足夠時間作準備,期間勞工處會加強宣傳,協助職工會理解及遵行各項新規定。
法案委員會主席、民建聯陳勇指,2019年期間有別有用心人士和團體,意圖透過職工會登記奪權、奪票,「搞亂」香港政制,達到反中亂港目的,形容修訂不是憑空而來,而是緊貼實際情況,同時履行《港區國安法》下的重要責任。
工聯會郭偉強指,2019年11月至2020年5月短短半年內,職工會登記局收到4386宗新工會申請,之前每年平均只收到15宗,成立每個工會需要7人登記,以4000多個申請計算,質疑是否有3萬人突然關心勞工權益。他説修例後,登記局將可嚴格把關,防止有「掛羊頭賣狗肉」的工會滲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