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處轄下各區的海港巡邏組前線人員,明日起將全面使用隨身攝錄機,以便在執行職務時協助調查,及提高搜證能力,或在大型海上活動舉行期間,記錄海上現場情況,保障海上安全。
處方表示,為善用隨身攝錄機,已制訂相關工作指引,前線人員執勤期間,須穿著制服,及將攝錄機掛於身上當眼處,並在公開及合理可行的情況下,預先告知當事人,才會開始攝錄。發言人又指,海事處收集個人資料時,會採取一切所需步驟,以遵從《私隱條例》規定,若錄影片段不具任何調查或舉證價值,或不作其他合法用途,會在攝製日期起計31天後銷毀,確保不會儲存過量的個人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