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歲西醫王秉亮,被指在新冠疫情期間濫發「免針紙」,早前承認4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9個月,是同類個案中首宗被定罪及判刑的案件。

法官郭偉健在判詞指,被告2022年3月起不尋常地簽發大量免針紙,質疑他簽發前未有履行職責,沒有進行臨床診斷及醫學評估。判詞又引述曾獲發免針紙的控方證人指,病人根本未曾游說被告簽發免針紙,被告甚至簽發具180天有效期的證明書,形容他「自把自為」,只為吸引逃避接種的新病人求診,從而賺取逾465萬元診金,肯定他利用簽發權利貪心斂財,放棄醫生專業操守,批評他財迷心竅、利慾薰心。

官:求情理由只為開脫

法官指,被告在案發前,已為病人接種逾5000劑新冠疫苗,未有人出現不良反應,反映他理應知道接種的安全性,不接納他指簽發免針紙是因為擔心疫苗副作用,質疑相關解釋只為開脫罪責。

法官亦不同意被告沒欺騙病人信任,形容他與逃避接種的病人同流合污,又指有求診者確切需要醫生專業意見,以決定下一步防疫行動;其中一名控方證人,在獲得被告簽發免針紙後感染新冠病毒,反映被告的行為,將病人置於感染風險之中,不接納被告未有對求診者構成傷害的說法。

官斥被告濫用公權力 損害防疫政策安排

法官表示,政府推出疫苗接種計劃是為了加強防疫屏障,減輕市民感染風險,若社會達致高接種率,便能提早放寬防疫措施,批評被告行為直接損害防疫政策安排,減慢社會復常速度。法官指,被告濫用公權力,來者不拒地胡亂簽發免針紙,以牟取暴利,違反政府信任,危害公共衛生,直接影響公眾利益,因此要判處監禁式刑罰,以達致阻嚇作用。

由於未有相關判刑先例,法官判刑時,需要考慮被告的罪責、犯罪意圖、犯罪行為後果及他人損失等,以判監15個月作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三分之一刑期,考慮被告有做義工、貢獻社會,再減1個月刑期;至於被告喪失專業資格,法官形容是咎由自取、與人無尤,不構成減刑因素,最終判即時監禁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