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測試市面上18款可攜式充電風扇,發現送風量有參差。各樣本售價由58至339元,消委會測試將風扇充滿電,在最高風速檔、以電池操作的情況下,機身較輕的手提式風扇樣本,最高和最低送風量可相差逾1.5倍;而較重的樣本組別,送風量亦相差超過1.3倍。消委會又發現風扇頭直徑約為6厘米的風扇,送風量可以相差近1倍,建議消費者不要單憑風扇頭大小,評估送風能力。
消委會指,有聲稱電池容量較高的樣本,可以儲存的電能及充滿電後可吹送空氣總量,反而比聲稱電池容量較低的樣本少;建議消費者綜合充滿電後可使用時間及可吹送空氣總量,再按需要選擇續航表現較理想的型號。
消委會另外發現全部樣本的說明書內容都有不足,例如未將安全指示印於說明書較前位置,或欠缺「不要讓小孩把玩此產品」等警告字句,促請廠商改善。
一款可攜式風扇充電溫度升幅不符合標準
另外,其中一款可攜式充電風扇樣本,電池表面於充電時的最高溫度升幅,以及邊充電邊運作時的温度升幅,都未能符合國際安全標準。消委會指,樣本在充電時表面溫度升至57度,可能會加速電池老化,但不構成起火或爆炸風險,已將測試結果交給海關跟進,同時提醒消費者若風扇運作時,表面非常熱或有異味,應該馬上關掉或拔除電源。
相關廠商質疑消委會採取不同的測試方法及安全標準,以致產品温度超出安全標準,消委會研究及普查總監張昕帆確認,消委會與廠商使用的安全標準不同,強調消委會測試針對風扇整體組件的安全性,包括電池及表面温度等,委任的檢測中心亦符合相關認證;而廠商測試則未對樣本制訂温度標準,只要電池沒有起火、爆炸或漏電便能通過,因此不適宜直接比較兩個測試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