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昌行食品貿易部一名時任高級營業代表,訛稱客戶訂購貨品,誘使公司發放總值超過1200萬元的貨品,轉售圖利,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47個月。法官判刑時指,案情嚴重,被告利用僱主對他的信賴,精心計劃並有預謀地犯案,導致公司蒙受巨額損失,以入獄72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認罪及其他求情因素,扣減25個月刑期。
46歲被告麥家榮,2020年8月起的9個月期間,在大昌行的電腦系統輸入虛假訂貨單,訛稱32個客戶向公司訂購了貨品。大昌行因而向客戶安排發放總值逾1200萬元的貨品,被告在簽收單上蓋上虛假的客戶公司印章簽收貨品,其後私自轉售貨品圖利,但他只向公司繳付約28萬元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