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修訂)規例》今日刊憲,加強對蒟蒻果凍的規管。《修訂規例》將在本月23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並在明年4月1日起實施。

新規定包括,預先包裝的迷你果凍杯不得含有蒟蒻成分,所有預先包裝的含蒟蒻果凍產品,包裝最外層須以中英文標示警告字句,即「注意:勿一口吞食,長者及兒童需在監護下食用。」

食安中心表示,警告字句要在印在包裝顯眼位置。中心進行的市場調查顯示,市面上112個樣本中,只有9個樣本不符合新規定的包裝體積要求,業界只需調整包裝大小便可,而在含蒟蒻的樣本當中,超過一半已帶有中英文警告字句,相信親規例對業界影響輕微。
 
食安中心早前聯同教育局,向學校發信,建議學校禁售迷你杯裝蒟蒻果凍,大部分學校均有遵從。

巿民攜迷你果凍回港不會觸犯法例

食安中心顧問醫生張勇仁表示,今次修例針對迷仔杯裝果凍,主要因為相關產品在食用時要用力唧出,形狀通常較小包裝或條裝果凍完整,有機會直接滑到喉嚨,導致哽噎風險。他指,修例針對禁售不符規定的產品,若巿民在海外攜帶相關產品回港,不會觸犯法例。
 
他又指,由於新規定對產品成份和標籤有一定要求,業界需要時間處理現有的貨品,所以透過先定立後審議程序後才實施,相信是合理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