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帳委會就最新審計報告,向大會提交報告書,其中針對屋宇署對強制驗窗計劃管理的章節,帳委會察悉,強制驗窗計劃下,屋宇署獲賦權向樓齡達1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業主,發出驗窗法定通知,不過大部分發生墮窗事故樓宇,均未有被揀選為發出驗窗法定通知的目標樓宇,已被發出法定通知的樓宇中,仍有相當數目在事故發生時,未遵辦法定通知要求。另外,即使部分樓宇已遵辦法定通知,仍有發生墮窗事故。
帳委會主席邵家輝指,帳委會建議政府當局全面檢視強制驗窗計劃,將現行做法標準化及系統化,納入部門指引內,以確保做法一致性,減少人為偏差。同時當局不應只依賴業主自覺履行責任,應採取更積極的監管態度,促請盡快修例,提升執法效率和阻嚇力。
至於針對街道潔淨服務的章節,帳委會指,本港大約八成的街道潔淨服務外判,認為傳統清服務業需要密集勞動力,在人力資源管理上容易受挑戰,促請政府加快推動電子化及善用創新科技,以提升部門的工作效率及對外判服務的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