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未完成性別肯定手術,由女跨男的跨性別人士,不滿現行《公廁規例》對性別定義狹窄,構成不公及歧視,提出司法覆核,早前獲高等法院裁定勝訴。法官宣布規例中的「男女分隔」限制及罰則無效,暫緩生效12個月。

跨性別人士組織跨青時刻創辦人表示,跨性別人士進行性別肯定手術前,須經過兩年性別過渡期,期間雖獲發醫生證明信,但因不具法律效力,進入與法定性別不同的公廁時仍屬違法。他指,以往跨性別人士按身份認同使用公廁,若途人報警會以遊蕩罪等被拘捕,有跨性別人士因擔心被投異常目光,選擇不喝水及不去廁所。他認為法庭裁決減少跨性別人士的日常擔憂,建議設立性別中性設施,讓不同性別認同人士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