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自2020年底起,就「維護國家安全的開支」共撥出130億元,分別是80億元的專門款項,以及50億元供支付關於維護國家安全的開支。
財政司司長辦公室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政府去年沒有再對專門款項注資,因應港區《國安法》條文,列明「特區國安委的工作不受香港特別行政區任何其他機構、組織和個人的干涉」,政府不會進一步披露專門款項的使用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