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處海外的潛逃者郭鳳儀,她父親郭賢生,涉嫌協助女兒更改保險單內容,以及企圖提取保單結餘,被警方國安處在5月初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針對「處理屬於潛逃者資金」罪起訴。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不認罪。控辯雙方商討後,要求2日審訊期,案件定在10月8日至9日審理,被告繼續按原有條件保釋。
郭賢生先前獲高等法院批准以20萬元現金保釋,另外20萬元人事擔保,期間交出旅遊證件,每日向警署報到,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亦不得聯絡郭鳳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