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歲男子陳浩騫涉嫌於社交平台X及Instagram發布煽動帖文,被控一項「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聆訊,處理轉介文件程序。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批准控方申請將案件移交到區域法院審訊,被告繼續還柙,本月21日再提堂。

被告由囚車押送到法院,他早前被控《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其後控方更改控罪。控罪指,被告於去年6月至今年4月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是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