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公布,一名私家醫生在「匡智粉嶺綜合復康中心」殘疾人士院舍,為7名院友接種了超出建議使用日期、但未超出有效日期的新冠疫苗,受影響人士均沒有不適。

事發在5月22日,署方表示是在核對疫苗預訂及接種紀錄時發現事件,涉及的莫德納JN.1新冠疫苗雖然並未超出有效日期,但疫苗製造商建議疫苗須於解凍後儲存於攝氏2至8度,並於30日內使用。

衛生署表示高度關注事件,已確定所有受影響院友均沒有因為接種疫苗而出現不良情況。署方亦已向疫苗製造商了解疫苗在有關情況下的安全和效能等,經詳細考慮受影響人士的新冠疫苗接種及新冠感染史,建議受影響人士毋須重新接種疫苗。衛生署亦已指示涉事醫生,監察受影響人士的健康狀況,醫生亦會按署方要求,向受影響人士或家屬解釋事件及商討其後安排;涉事醫生已被暫停在疫苗接種計劃下的服務。

署方亦已巡查涉事殘疾人士院舍,檢查疫苗儲存及接種程序,並督促職員必須定時檢查疫苗的建議使用日期、分開存放不同建議使用日期的疫苗,以及按照指引適時處置已過期的疫苗,避免同類事件再發生。署方會跟進院舍是否有遵從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