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時任外判男員工疑因求愛不遂,在女同事飯盒內下毒,被控一項意圖損害而施用毒藥或殘害性或有害物品罪,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判囚兩年,判刑達到簡易程序罪行的最高刑罰。

案情指,29歲被告叶文飛去年11月底,懷疑因得知心儀女同事有男友後心生不忿,將1至1.5克的亞硝酸鈉粉末放入女同事的飯盒,事主一度被送入深切治療部留醫。辯方求情指,事主並無嚴重後遺症,亦已原諒被告。裁判官指案件性質嚴重,被告的預謀程度非常高,又認為事主能康復純屬幸運,不接納感情糾紛為求情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