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控煙酒辦公室明日起為前線人員配置隨身攝錄機,在執行職務時按實際情況和需要記錄現場情況。當局指,攝錄機會由穿制服的控煙酒督察掛於身上當眼處,並會在公開及具透明度的情況下使用,如遇到突發或衝突事件,或認為有需要攝錄時,控煙酒督察會在合理可行情況下,在開始錄影前預先告知被攝錄人士。隨身攝錄機在攝錄時會有閃爍的紅燈顯示,令有關人士知道正被攝錄。
衛生署指,控煙酒辦已參考相關執法部門使用隨身攝錄機的經驗,制定清晰執法指引,並為前線人員提供培訓,強調處理攝錄資料時會確保符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規定;錄影片段如沒有調查或舉證價值等,會於攝製日期起計31日後銷毀,確保不會儲存過量個人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