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服務署署長陳嘉信,代表物流署向公眾致歉,承認政府採購飲用水程序確有不足,引發社會很大關注,亦令政府同事產生安全疑慮。至於如何就事件問責,陳嘉信回應說,採購樽裝水主力由物流署負責,因此署方責無旁貸、應承擔主體責任。

檢討政府採購機制專責小組上午召開首次會議,小組成員陳嘉信在會後表示,事件突顯現行採購機制,未必有足夠能力,完全堵塞全心詐騙的投標者,同時反映政府有需要全面審視及完善採購機制,重申物流署會全面配合審計署及專責小組的工作,務求盡快完成檢討並落實建議。

陳嘉信說,今次有人涉嫌以詐騙手段,取得政府的飲用水合約,懷疑涉事公司以不正當手段,獲取部分真實文件,並透過偽造文件,滿足投標要求,導致物流署審查時,未能及時覺察當中可能涉及造假成分。他強調,署方會特別注意,協助職員提高警惕,防範詐騙情況再發生。

中標者於全港各區 均屬最低價投標者

被問到涉事的「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中標時有何優勝之處,陳嘉信表示,採購樽裝飲用水時,最重要是投標者滿足到署方訂立的水質要求、符合香港相關法例及食安中心標準,才可以進入下一輪審視;滿足到技術層面要求的話,就會檢視價錢因素,形容一般都是「價低者得」。他說,就今次招標流程而言,中標公司在全港各區均為價格最低的投標者。

陳嘉信又說,物流署採購貨品時,會嚴格跟隨守則了解投標者背景,包括公司必須具備合格的商業登記和公司註冊證明等。以今次事件為例,投標條文列明,公司須提交製造飲用水或食品製造的執照文件、獨立實驗室測試飲用水結果等;若投標者以副本遞交證明文件,署方會交由公證行核實資料真偽。他指,假如投標者聯同另一間製造商交付飲用水,就要提交意向書,證明工廠有能力提供飲用水予政府。

對於為何沒有審查投標者的財務狀況,陳嘉信說,根據採購規例,一般不會對提供貨品的公司作出財務審查。他解釋,購買貨品與購買服務不同,指購買貨品的標準合約條款列明,「貨到才付款」,政府亦會嚴格檢驗貨物,加上一般設有30天付款期,亦會要求供應商繳付合約整體價值約2%的按金,一旦發現供應商未能履行合約要求,能以按金彌補追討過中的損失。

邀上一份合約的中標者 臨時提供飲用水

今次是事件揭發後,陳嘉信首次會見傳媒。他在開場發言中主動交代指,事件每日都有新發展,他與物流署同事,過去幾天都忙於處理跟進工作,包括協助警方及其他執法部門進行調查,及回應傳媒查詢,亦要處理終止合約的善後安排,例如安排新供應商等。

他說,物流署已邀請上一份合約中標的供應商,為港島及離島區辦公室提供飲用水。他解釋,署方考慮到有關供應商的運輸能力,相信公司能將飲用水分派到不同政府辦公室,但強調這是時間趕急下的臨時安排,之後打算再次正式招標。他說,物流署會參考審計署及專責小組提出的意見,將適當的考慮因素納入標書,令日後的招標過程更完善

許正宇:若涉人為疏忽 會按公務員紀律機制嚴肅處理

擔任專責小組主席的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明白大家關注是否有人需要為事件負責,指審計署已啟動相關審查,若發現涉及人為因素,或由疏忽引致,政府必定會根據公務員紀律機制,或工作表現的管理制度嚴肅處理。

許正宇又指,今早會議討論了小組檢討方向及範圍,包括今次招標處理過程和合約管理方面,有哪些部門疏漏及不足,以及在制度層面上,如何完善招標及採購。他說,小組成員還包括公務員事務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展局及律政司代表,期望從市場運作、技術要求、法律及人事等角度,檢視採購機制及過程,加強把關能力。

他說,專責小組會在不影響執法部門介入案件的情況下,將調查報告「開誠布公」,不會等到3個月後完成檢討,才向公眾交代進展,強調會適時公開中期檢討重點事項,包括就盡職調查、標準合約管理,以及質量保證方面,提出即時可行的建議方案,以盡早改進程序、堵塞漏洞。

陳國基:公務員有明確懲處機制

正在北京的政務司司長陳國基亦回應事件,指初步調查顯示,有人涉嫌以虛假文件及證書進行詐騙,一旦有證據顯示任何人違法,警方及海關會提出檢控。他又指,審計署正特別審視有關招標程序是否有不足,會向政府提出建議。

至於是否有官員需要就事件問責,陳國基指,公務員制度已有很明確的懲處機制,保證政府一定會嚴格依照機制處理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