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宣布,「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今周五起將擴展至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的商業案件、建築及仲裁案件,以及知識產權案件。系統提供的電子服務,主要包括向法院送交及從法院接收案件特定的法庭文件、查閱或翻查已存檔文件和法院持有的其他案件資料、翻查訟案登記冊,以及繳付各類法院服務收費,法庭使用者可以透過系統處理文件和繳付款項。
為鼓勵法庭使用者轉用系統,就高等法院案中,主要或直接與以電子模式處理法庭文件有關的費用項目,系統使用者可獲八折優惠,為期3年。合資格使用者,包括正在進行或新電子法律程序的訴訟各方及法律代表、香港大律師公會、香港律師會及執法機關等,須先在系統註冊開立帳戶,費用全免。另外,沒有註冊帳戶的市民也可使用系統,翻查可供公眾查閲的電子文件。系統現正分階段推展至各級法院,並繼續分階段推展至高等法院其他案件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