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辯方第四日結案陳詞,指傳媒要為公眾提供資訊,滿足知情權,應比市民享有更大自由;指如果新聞自由和一般言論自由無分別,《基本法》就不會單獨提及新聞自由。法官李素蘭質疑說法「不會是正確」。

法官李運騰就指,本案重點是黎智英有否串謀要求外國制裁。辯方承認黎智英在國安法生效前,的確曾向外國請求制裁,但國安法生效後已沒有直接要求制裁。法官杜麗冰就指,法庭不是單純考慮有否提過「制裁」一詞,而是結合當時的語境綜合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