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9歲男學生在去年6月,世界盃亞洲區外圍賽香港對伊朗的賽事上,在大球場播放國歌時,故意背向草地,早前被裁定侮辱國歌罪成,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180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林子康認同辯方指,案件不屬於同類案件中最嚴重,被告是獨立犯案,未有影響附近人士,亦沒有激起其他人的反應,考慮到案發時被告只有18歲,會考慮即時監禁外的其他選項,包括感化和社會服務令,但認為被告是擁有獨立思考的年青人,不需要作輔導,故在對被告學業和課外活動影響較微的情況下,判處社會服務令。

林子康指,綜合各方求情,了解到被告是一個正面、孝順、勤奮、有志向及上進的青年, 在家庭面對經濟困難時,會主動做兼職幫補家計,亦會照顧祖父母,形容他是個「好哥哥」、「好兒子」、「好孫」。他又表示,被告學業成績不算最優秀,但品行良好,又活躍參與課外活動,在不同長輩眼中都是年輕有為的人,深信他在大學畢業後,會繼續發揮勤奮特質,成為一個擁有穩定工作的人士,在求情報告中,亦表達對行為感到後悔,往後會三思而後行,所以接納被告有一定悔意,重犯相關罪行的機會相當微。

警方:法庭判處具相當阻嚇性刑罰

警方表示尊重法庭裁決,判刑反映行為嚴重性,認為法庭判處具相當阻嚇性的刑罰。警方說,雖然社會表面平靜,但仍有人用不同手法進行軟對抗,意圖挑撥社會不滿情緒及分化社會,若不及早制止,最終會令市民及社會受害。

警方強調若任何人公然違法,必定果斷把違法人士繩之於法。被問到全運會期間會否加強執法時,警方指,會按照不同行動進行適當調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