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刊憲,提出修訂《道路交通規例》,把強制安裝及配用安全帶的規定,擴展至所有新登記的公共交通工具和商用車,包括巴士、私家小巴、貨車及特別用途車輛,並規定所有學生服務車輛,包括現有和新登記車輛,必須安裝安全帶及保護式座椅,加強保障學童安全。
政府又提出加強規管司機在駕駛時使用流動電訊裝置,限制裝置數量不多於兩部,每一個屏幕的對角長度不得超過19厘米,放置位置不能阻礙司機目視道路及交通情況。《修訂規例》將於下星期三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