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圍天恩邨一對精神病患母子,被指13年前申請公屋時無如實申報資產,房屋署去年11月發出「遷出通知書」,要求搬離單位。他們上訴後,署方恩恤讓二人暫居單位,但就再度發信提及收回單位,母子今年分別墮樓死亡。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在一個電台節目指,對事件感到非常難過,但房委會職員發出「遷出通知書」後,已「人性化」處理個案,包括即時轉介個案至社會福利署,由社工提供支援,同時暫緩搬遷期限至母子成功找到適合單位,以及協助申請中轉屋,亦得到對方同意。

何永賢表示,相關住戶申請公屋時未申報擁有兩項資產,估計價值約70萬,不合乎申請公屋資格,形容給予多次機會在入住公屋後申報,仍然出現瞞騙情況,上訴委員會已考慮整體原因,在情理兼備之下作出決定。她指,針對特殊需要住戶個案,會向人員提供訓練,讓他們加強對住戶的認知,更加細心處理及與住戶溝通。

何永賢:上訴制度完整

何永賢指,本年首七個月內,經上訴委員會處理的公屋遷出通知書,有近四成最終獲得修訂及取消,26%上訴個案則獲得取消,亦有住戶尋求司法覆核,反映上訴委員會決定合理,上訴制度完整。

何永賢又表示,在本次個案中,上訴委員會審裁小組兩名律師中,其中一名有社工背景,因此必定已經詳細考慮上訴人呈報的所有資料。但她表示,上訴委員會約130名成員中,超過一半是律師,其他是教育界及相關專業人士,因此可能需要加入具醫學背景人士,提供醫學角度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