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同志R在2020年提供卵子受孕,並由伴侶懷胎誕下男嬰,高院早前裁定R不能成為嬰兒的合法父母,但裁定她是「普通法下的父母」。兩人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政府准許在嬰兒出生證明書上,將R列為父母。高等法院下午頒下判辭裁定兩人勝訴,但政府的具體修正方式,需與雙方再商議。
法官高浩文在判詞指,嬰兒是幸運小男孩,將近4歲,有愛錫他的雙親,形容三人組成緊密家庭。若不承認R為嬰兒的「父母」,會令人感疑惑。當嬰兒長大後,他可能因為R不是法定父母而感到尷尬和不便,面臨緊急醫療情況時,有機會導致決策延誤。